第(2/3)页 鬼方招来了自己信任的下属们,与他们商谈大计。 “首领,时机未到,不可轻举妄动,我所占卜之结果是为凶,如今侵略大周并非好事啊!”大巫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然而他并无实权,以往在部族之中多是作为巫医来保护族人,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巫在崇尚实力的野蛮部落远远没有鬼方所积攒的威信。 鬼方不信任他所说的占卜之法,认为他太玄乎了,他不悦地以独眼瞪向大巫,另一只眼上则有着狰狞的伤痕,那是他与狼王一战印下的荣耀。 他以强硬的态度说道:“我如今召集大家,是要问如今进攻大周之法,而不是是否要进攻大周。” 鬼方之子娄说道:“如今周调动大量军队前往南地与晋人死战,北地正是防守薄弱的地方,以城池丰,城池镐为例,其中驻军恐怕还不足五千。” “城池丰城墙破败,甚至都不用大型攻城器械,只需我等铁骑踏过,必能摧枯拉朽之力干翻他们!”说话的是鬼方信任的将领,也是他们部族内有名的勇士泰,泰其人孔武有力,马术精湛,在战场之上来去自如,犹如杀神一般,可战敌军溃逃,为人嗜血好杀,但凡是他经手的战役从未有败绩。 鬼方信任泰的眼光,哈哈大笑:“好,便从丰城入手,以我部族铁骑,踏破他大周王都!” “如今周已经元气大伤了!正是出兵的好时机,在他们与晋人死战之时入侵他们北地后方,必定万无一失。” “所过之处,杀光他们所有男人!让周人不能反抗我们!” “女人呢?” “听说周国的娘子娇弱可人?可不知滋味如何?” “哈哈哈哈,自北地攻入他们王都,长驱直入只需两日!只要攻入他们王都,那些小娘子随将军挑选如何?” 大巫见鬼方与众人讨论地热火朝天,而自己则被排斥在外,感觉到自己格格不入,他轻叹一声,知道鬼方心意已决,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了。 “大巫缘何叹气?”鬼方冷哼一声,不悦地质问道。 “周王都之中必定还留有守军保护周天子。” “就凭那些整日醉深梦死,奢侈糜烂的王都守军?那群酒囊饭袋他们安能抵挡地住我们的铁骑?”泰声音粗狂,洪亮的声音犹如洪钟响彻在耳畔。 “为以防万一,请首领与巴国联手,两国同时入侵周之边境,可更快攻入其中,”大巫建议道,这是他想到的唯一能够增加胜率的筹码,他甚至有预感,此行恐怕不会有想象中那么顺利。 不敬鬼神,不尊占卜星学,鬼方的态度明摆着在将自己排斥在部族之外,大巫眼看着之前信任自己的族人一个个都被鬼方以其霸道强大的实力笼络走,知道属于大巫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比起玄乎的东西,还是鬼方的庇佑令族人们更有安全感啊! 大巫没有责怪族人们将他曾经的贡献遗忘,因为鬼方也是为了部落的未来而战,只是如今鬼方却要将他们往凶象的方向带去,这让大巫焦躁极了,而此时此刻的大巫早已经失去了话语权,族人都不听他的了。 “巴国?就那近乎一半人都是奴隶的国家?”鬼方耻笑:“与巴国联合,让他们国君派一群奴隶与我们共同战斗吗?他们配吗?” 娄说道:“何况一旦请了巴国,胜利的果实我们可就不能独吞了!” 娄说的话有道理,却是已经将自己作为胜利者的角度来说话了,众人竟还赞同他的话。 大巫阻止不能,只得眼睁睁看着他们召集族人,以迅雷之势招募到部族十万勇士,携大军往大周北地的丰城而去。 大巫掌心的拳头捏紧,丝丝血迹自手心流出,他的神色阴鸷可怕,酝酿着暗黑的风暴。 “来人,去布祭坛,”大巫凉凉地说道,他抬起手心看那血痕,眸中暗沉。 听闻周国皇帝没有子嗣,有权势的五王也都因叛乱而被杀,如今他便要以那些人的冤魂去震慑周帝的魂魄,让他惨烈而死,周国大乱! “还缺一个媒介,”想到他们在北地边界捉到的女人,大巫冷笑:“周帝的妃嫔吗?正好以你来祭奠恶魂。” 冯小怜原本是快死了,她卷走了幽王的财宝,为了活下去到处求助人给自己续命。 到达北地以后,犬戎部族的大巫是这里通神的人物,解区区□□对他来说也是小事一桩。 冯小怜听犬戎族人所说的大巫有多神,恳请她认识的新朋友为她引见犬戎大巫。 如今她勾搭上了大巫,这个清冷无欲无求的男人,冯小怜得他医治几次,如今又是苟活了一年。 那幽王妃下的毒当真是狠啊,幽王当时吃了饭食的一半已经尸骨都寒了,冯小怜胃口小,吃的也少,能够支撑到如今已是极限了。 虽然在这里自由少了一些,却被人供了起来,她也不痛苦难受,日子过得也还算好。 就是没了女人们供她嘲弄玩耍炫耀,这让天性喜作的冯小怜非常寂寞。 大巫又是个没有情绪的男人,无趣的很。 犬戎这边的羊肉她也吃腻了,要不是怕死的很,冯小怜还不至于待到现在。 如今大巫派人找她,说有法子给她跟治毒素! 冯小怜大喜,她盈盈地目光注视着大巫的助手,果真见这个男人对自己目光痴迷。 两年了,她冯小怜又要崛起了! 若是大巫真救了她,她便勉为其难地答应暂时跟了他好了,冯小怜暂时将大巫默认为了自己目前的金主。 不然这犬戎大巫怎么会一直派人照顾她到现在?她自认为没有什么可图谋的,一身财物也没见他有所在意,既然他全部在乎这些,肯定是在乎她这个人了! 冯小怜高傲冷漠地想到,哼,男人,就算你表面上看上去不在乎我,其实身体诚实地很。 大巫命人将冯小怜请到那祭坛之上,说要为她祛除毒魔。 第(2/3)页